
陈洛发现自己可以捡死人的脑子。
于是他去墓地捡了一个死去大帝的脑子,决定先借来用一下。
别人还在为怎么炼气烦恼,如何筑基成功的。
陈洛已经开始考虑大乘的第九十九套方案了。
七道人影盘坐在上方,七根如同锁链一般的灵力从他们的手中收回。面前灵池之中翻滚的池水逐渐平息。
「这一次波动比之前一次提前了三年,它在反抗我们的抽取。」
太昊老祖的声音响起,他的背后悬浮着一柄金色的神剑,剑气如同骄阳一般,把他整个人都笼罩在里面。
「诞生灵智了也是野兽,翻不了天。比起这种小事,千年古国才是大麻烦。」太灵老祖再次提到了这个问题。
上一次被他们搁置的事情,这一次变得愈发严重了。
作为和千年古国接壤的势力,琼华派只能应对,除非他们放弃接壤区域的资源,但那样一来,千年古国会变本加厉的侵蚀进来,原本属于他们琼华派的资源也会被进一步压缩。这种局面是太虚七祖当中的任何一人都不愿意看到的。
「那条蜈蚣越来越不安分,皇朝内的人都快被它吃空了,白骨盈野,十室九空。」
「它想化龙。」
「区区蜈蚣精也想登天。真不知道它哪来的勇气!」
「调查千年古国问题的辰安长老三天前失去了联系。算上前面失踪的辰酉长老,这已经是第二名结丹修士了。」
七人虽然有着立场之分,但在对外的时候态度还是非常统一的。
琼华派内部可以斗争,但那只能是他们自己关起门来的时候,外人倘若敢插手进来,他们肯定会联手告诉对方,琼华派的神剑是怎麽斩灭上界妖魔的。
「万妖山上的千目蜈蚣怎麽样了?」
太虚老祖突然开口问了一句。
「还在沉睡,那东西比千年古国的蜈蚣精更麻烦。」太素老祖面色平淡的说道。
万妖山一直处在琼华派的掌控之中。
先前陈洛他们跨域时候遇见的危险,站在琼华七祖这个层次看,就像是尘沙一样,可以忽略不计。跨域飞舟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安全的,不是什麽人都和陈洛一样,身上有一堆乱七八糟的蛊虫。
「千年古国的蜈蚣精异样,会不会和那条千目蜈蚣有关?」
「不可能。」
太渊老祖否定了这个猜测。
「还是说说怎麽解决千年古国的蜈蚣精吧,它已经杀了我们两位长老,要是不回敬回去,接下来它肯定会变本加厉。」
「不行我走一趟吧。」
太清老祖说话了,此人一身灰袍,盘膝而坐。面前悬浮着一把三寸长的细剑,剑身圆润,宛若碧竹。
「山下灵脉还需你的太清剑镇压。」太玄老祖摇头。
「我去吧,眼下也就我稍微空闲一点。」
太虚老祖古河接过了这个话头。
如此大的一个宗门,每一位老祖都有着需要应对的麻烦。太虚老祖也是一样,只是相比于其他六人,他这边的事情刚刚处理完,算是空闲期。
「你新收的弟子入门这麽久也未执行过一次任务,是否有失公允?我的后代也都在为宗门出力。」
太素老祖看了眼古河,开口提了一句。
没有任何门派是只享有权利不提供义务的,这是门派发展的根本,太素老祖从这个角度出发也无可厚非。毕竟她的族人后辈确实是在外面执行宗门任务。
古河的目光落到对方身上。在面对外敌的时候,他们是琼华七祖,但在内部利益划分的时候,立场就不一样了,因为化神之路的关系,前三峰和后四峰没少争执。
「他的任务贡献,记在我身上。」
太虚峰和太素峰之间发生过好几次摩擦。只是这种争端都在小辈之间的,到他们七人这里,矛盾就到了终点,不会无故放大。
「好。」
见古河如此说,其他几人也都没再多言。
本就不是什麽特别重要的事。(本章完)
第293章 劫气
陈洛在街上走着。
充满市井气息的街道很是喧嚣,一身青衫的陈洛看起来就像是城中的夫子一般,干粗活的行人遇到他都会下意识的避开,一些人在察觉到他的目光之时,也会下意识的露出笑容。
天目国当中,读书人的地位非常崇高。
陈洛现在的身份就是一个落第的秀才,以他的手段,在天目国的名册里面留下了名字轻而易举。
「陈先生,这是我爹让我送给你的肉。」
一个头上顶着一小撮头发的男孩拎着一条五花肉,必恭必敬地给陈洛行了一礼,从他不断扭动的屁股来看,这个动作应该是他父母教给他的。
识文断字才能做上等人。
天目国将近九成的人都是不识字的,识字的机会不是普通人家可以接触到的,因为书籍是垄断的。对于普通人家的孩子来说,识字的机会非常难得,只有认识了字,才有机会翻身做上等人。
这是李屠夫家的娃。
看着这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,陈洛下意识的想起了当年在越国家乡的时候,那个嚷嚷着要跟自己学修仙的虎娃。
这麽多年过去了,虎娃估计也老了吧。他离开越国大墓的时候,给马瘸子他们留了一些气血丹药,以大墓当中的特殊环境,这些人活到寿终正寝应该没什麽问题。
「代我谢过你爹。」
陈洛笑着将肉收下,他现在的身份是一个穷书生,自然不会拒绝这种礼物。
「那我能喊您先生吗?」
见陈洛将肉收下,小娃眼睛一亮,立马开口问道。
「可以!」
陈洛不由得笑了,伸手摸了一下小男孩的脑袋。小男孩名叫李富贵,是李屠夫的第三子,上面还有两个姐姐。他是家里小辈当中唯一的男丁,父母把所有机会都留给了他。
「见过先生。」
李富贵很聪明,可能有很大一部分是父母教的,但一个七八岁的孩子能把父母教的东西运用的这麽好,就已经超过了绝大多数的同龄人。
「明天准备好纸笔过来找我,知道我住在什麽地方吗?」
陈洛没有去见李屠夫,对方让儿子过来也就是怕自己嘴拙,觉得自己这种干粗活的人冒失上门会失了礼数。这也是绝大多数底层人的思维。他们对自己很自卑,但对自己的下一代却有着超乎超乎理解的信心。觉得自己家的娃是天底下最聪明最优秀的孩子。
「知道,先生住在拐角胡同。」
李富贵满脸高兴,他没想到先生居然这麽好说话。
告别了先生之后,李富贵兴高采烈地跑回家,他要把这个消息告诉父母,他们肯定会很高兴。父母一高兴,晚上他就能吃到红烧肉!别人家的孩子吃肉或许会很困难,但李富贵他爹就是杀猪的,平日里忙完活计总是会给他留一点,只是盐油酱醋太贵,家里平日吃的也都是白水煮肉。
陈洛推开门。
院子当中收拾得很乾净。
来到云霄县已经半年了,这半年他慢慢融入了这边的生活。周边街坊邻居都认识了他,知道拐角胡同来了一位落第秀才,听说祖上还是做大官的。
有这一层背景在,云霄县的泼皮都不敢找他的麻烦。为了掩饰生计,陈洛还在城隍庙门口租了一个书画摊位,靠卖字画为生。
和古河传授给他的『入世法』一样,他现在真的变成了一个穷书生,每日过的都很精细,就他现在住的这个宅子,都是『祖上』留下来的,屋顶破了都没钱修葺。
盘坐在房间内,陈洛再次闭